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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羊水过多的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症状的严重程度。 1.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 处理原则为及时终止妊娠。 (1)慢性羊水过多孕妇的一般情况尚好,无明显心肺压迫症状,采用经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适量羊水后注入利凡诺50~100mg引产。 (2)采用高位破膜器,自宫颈口沿胎膜向上送15~16cm刺破胎膜,使羊水以每小时500ml的速度缓慢流出,以免宫腔内压力骤减引起胎盘早剥。破膜放羊水过程中注意血压、脉搏及阴道流血情况。放羊水后,腹部放置砂袋或加腹带包扎以防休克。破膜后12小时仍无宫缩,需用抗生素。若24小时仍无宫缩,适当应用硫酸普拉酮钠促宫颈成熟,或用催产素、前列腺素等引产。 (3)先经腹部穿刺放出部分羊水,使压力减低后再做人工破膜,可避免胎盘早剥。 2.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 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与胎龄而决定处理方法。 (1)症状严重孕妇无法忍受(胎龄不足37周),应穿刺放羊水,用15~18号腰椎穿刺针行羊膜腔穿刺,以每小时500ml的速度放出羊水,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1500ml,以孕妇症状缓解为度。放出羊水过多可引起早产。放羊水应在B型超声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严格消毒防止感染,酌情用镇静保胎药以防早产。3~4周后可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