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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费标准有何异同
1,契税缴纳标准相同
(1)家庭首套住房:
90平米及90平米以下,新房收总价1%;二手房为(核定价格-)*1%
90平米以上,新房收总价1.5%;二手房为(核定价格-)*1.5%
(2)二套住房:
新房收总价的3%;二手房为(核定价格-)*3%
注意:
1)住房指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在任何地方无任何房产(包含和父母及其他人员共同共有).
2)"契税"首套需要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买受方家庭情况住房表认定(查询结果),需要特别注意,杨浦区非沪籍买受方需要户籍所在地提供的无房证明.
2,及附加税的征收标准不同
(1)普通住宅
满2年,免征及附加税.
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 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2)非普通住宅
满2年,按照差额(税务核定价-购入价)÷1.05*(5%+0.65%)征收,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 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ps:在上海,部分郊区的区县(闵行,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附加税为0.55.公式为(全额÷1.05)*(5%+0.55%)(率+附加).
3,个税的征收标准相同,特殊情况除外.
(1)满五且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非满五或满五不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住宅的,按照"利润"*20%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润是指住宅核定价格减去住宅购入价及一系列费用之后的纯利润.
(3)特殊情况
若是没有住宅原值凭证(即无法提供或者准确证明房屋购入价)的,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2%收取个人所得税.
二,普通住宅的标准
普通住房应该同时在房屋类型,成交价格,建筑面积三个方面满足如下标准.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1)房屋类型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成交价格
内环以内:≤450万元/套;
内外环之间:≤310万元/套;
外环以外:≤230万元/套.
(3)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1,契税缴纳标准相同
(1)家庭首套住房:
90平米及90平米以下,新房收总价1%;二手房为(核定价格-)*1%
90平米以上,新房收总价1.5%;二手房为(核定价格-)*1.5%
(2)二套住房:
新房收总价的3%;二手房为(核定价格-)*3%
注意:
1)住房指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在任何地方无任何房产(包含和父母及其他人员共同共有).
2)"契税"首套需要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买受方家庭情况住房表认定(查询结果),需要特别注意,杨浦区非沪籍买受方需要户籍所在地提供的无房证明.
2,及附加税的征收标准不同
(1)普通住宅
满2年,免征及附加税.
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 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2)非普通住宅
满2年,按照差额(税务核定价-购入价)÷1.05*(5%+0.65%)征收,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不满2年,则按照全额(核定价格)÷1.05*(5%+0.65%)征收, 其中5%为率,0.65%为附加.
ps:在上海,部分郊区的区县(闵行,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附加税为0.55.公式为(全额÷1.05)*(5%+0.55%)(率+附加).
3,个税的征收标准相同,特殊情况除外.
(1)满五且
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非满五或满五不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或满五年不住宅的,按照"利润"*20%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润是指住宅核定价格减去住宅购入价及一系列费用之后的纯利润.
(3)特殊情况
若是没有住宅原值凭证(即无法提供或者准确证明房屋购入价)的,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全额(核定价格)的2%收取个人所得税.
二,普通住宅的标准
普通住房应该同时在房屋类型,成交价格,建筑面积三个方面满足如下标准.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1)房屋类型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成交价格
内环以内:≤450万元/套;
内外环之间:≤310万元/套;
外环以外:≤230万元/套.
(3)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