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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减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扣除项目的金额。 2、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住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⑴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⑵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3、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⑴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⑵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⑶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⑷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⑸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a 是一种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税种。 b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c 应纳税额=增值额×规定税率-扣除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